6月11日,招生就业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制定的法规。
《条例》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等一系列重点要求,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实施,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进行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强化。
突出了事故高发、后果严重的三大重点领域。一是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二是矿山、冶金、城市轨道交通及建筑单位,三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条例》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备案要求更加切合实际,对建立和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学习,使部门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有关规定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安全生产不能麻痹大意,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应该将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化到思想意识中去,切实提高安全知识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作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