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
学校情况简介: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遵义卫生学校(1956年创建)与贵州省遵义中医学校(1986年创建)组建而成。学校是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贵州省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全省文明校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全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全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专业设置紧扣卫生健康事业产业发展,以“疾病防治、健康维护,养身保健、健康促进,养老康复、健康管理”为方向,形成“中西医并重、医康养结合”的专业布局,设有6个教学系2个教学部(院),共20个专业。其中5个国控专业,2个教育部支持重点专业,4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比43.7%,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1.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省级先进工作者1人,省管专家1人、市管专家2人,贵州省高层次创新人才“百层次”1人、“千层次”16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职教创新团队1个、职教名师3人,省、市级名老中医8人,市级针灸推拿大师1人。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21人,涉及中华医学会小儿外科分会、中国药理学会分析药理专业委员会、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49个职位;省级各类表彰18人,市级各类表彰47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文件执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5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就读(原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考核评价,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报考类型
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种类型。
(三)报考对象
1.“高中类”考生: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2025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
2.“中职类”考生: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第九条 测试时间:
(一)高中类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及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考生类型 |
中职毕业生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测试内容 |
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
测试时间 |
2025年3月22日 |
2025年3月23日 |
(二)报名的考生请按时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无论何种原因,错过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录取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
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类考生
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二)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总成绩为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文化素质(文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三)免试录取条件
1.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业的,经本人向就读中职学校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录取。
2.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直接录取。
所有免试学生信息以省教育厅公示后下发学校名单为准。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严格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放给符合评审标准的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助、勤、免、贷资助项目,贫困学生可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助学金。另外,学校还配套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药卫生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凡经录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考生在新生入学体检发现色盲色弱的,将取消其录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调剂至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41号令开展学籍审查复查工作。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若在复查中,发现新生未能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经查属实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人:徐老师,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776222/28776294
网址:https://www.zunyiyizhuan.cn
邮编:563006
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